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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9 15:21
你是否也曾用过ChatGPT写文章、用Midjourney绘图,或者用Deepseek生成商业方案?这些“作品”是否归你所有?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假如有人盗用了你用AI生成的图文,你是否可以主张侵权?当你借鉴其他人通过AI生成“作品”是否会涉及到侵权?
最近,江苏苏州一则涉及Midjourney生成图像的案件引发关注。法院的生效判决给出了中国司法层面的首个清晰回答。
“幻之翼”蝴蝶椅侵权案,是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第一案 2023年8月,设计师丰某通过Midjourney与醒图等AI绘图工具,生成了“幻之翼透明艺术椅”系列图像,并发布在小红书平台,附带Prompt(咒语)分享。 随后,朱某为代表的公司曾就该系列图像向丰某寻求合作未果,后通过类似AI工具,自行生成蝴蝶椅图像并投入生产销售。丰某遂以侵犯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案件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丰某提起上诉,但因逾期未缴纳上诉费,苏州中院二审裁定一审判决生效。 这起案件,被视为全国首例就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不侵害著作权作出明确司法判断的判决,具有开创性意义。 (图片由AI生成,仅供参考) 二、AI生成的内容是否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法院认为,依据《著作权法》的定义:作品必须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虽然AI生成图像“看起来”像美术作品,但在分析其是否是著作权法认定的作品,需要着重考虑:是否体现了人的独创性投入? 是否属于使用者独创性智力成果? 一审法院详细分析后得出结论: ·丰某虽主张输入提示词、调整参数,但未提供原始创作记录; ·AI绘图过程存在显著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生成路径无法复现; ·提示词虽有表达愿望,但并未呈现智力创作痕迹,难以证明个性化表达; ·丰某展示的演示视频中,最终作品与初稿差异巨大,缺乏连续创作证据链。 法院结论: 涉案三张蝴蝶椅图片是由AI自动生成,丰某的创作行为未体现其智力成果,不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该案件中一审法院进一步指出,即使丰某主张的图片不被认定为作品,也应判断被告是否有抄袭行为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 被告朱某确曾接触过原图,也参考了公开的提示词;但朱某未复制丰某的图片,仅是参考“咒语”重新生成; · 经对比,被告生成的图像与丰某的图在构图、色彩、比例、细节表达上均存在明显差异; · 丰某自认图像不可复现,且被告对产品进行了工业化适配改进。丰某无法提供上述创作过程中相应的流程图等原始记录。在创作过程无原始记录佐证的情形下,其所作的选择和修改缺乏证据支撑,难以体现其进行的智力投入。 · Midjourney软件生成图片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其已经无法再现与案涉图片完全相同内容的生成过程。 法院结论: 在原告未能提供原始记录,仅提供类似图片演示流程的情况下,法院难以认定丰某在使用Midjourney软件、醒图APP生成涉案蝴蝶系列椅子图片的过程中作出了体现其独创性的个性化选择和修改。最终,一审法院判定被告行为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且未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误认,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AI绘图工具(如Midjourney)能根据用户输入的提示词生成图像,但核心的生成过程由算法自动完成。所谓提示词(Prompt),更接近于一种“创作方向”或“设计意图”,属于创作的起点而非结果,其本身并不构成具体的表达形式,因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此外,AI生成内容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仅靠一次提示词输入往往无法精准决定最终的视觉呈现。若创作过程中缺乏进一步的选择、修改、润色和再创作,仅仅是“输入即输出”,则难以体现人的智力投入与个性表达,也就无法满足“作品”所需的独创性要件,从而难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就目前司法观点而言,对于主要由AI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应认定为作品。但若使用者通过调整、选择、修改等操作做出实质性贡献,则可能构成作品。 ·不是“用过AI就有版权”,而是“是否体现了人的创作过程与判断”; ·法律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或“提示词”; ·生成路径和过程的证据链将成为关键证据点。 这起案件成为了中国目前关于AI生成内容不能否构成作品的首个明确裁判,向使用AI进行创作的个人和企业释放了三大核心信号: 1. AI是辅助工具,不是创作者; 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关键仍在于人是否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创作作用。仅凭“点一下生成”,并不足以获得法律意义上的作品保护。 2. 原创性和可证性是著作权保护的基石; 即使你“确实参与”了创作,若无法提供创作过程的证据,也可能无法获得支持。保存创作记录、建立证据链,是保护原创的前提。 3. 人机协作创作仍有保护空间,但需证据支撑智力成果的形成过程。 如果AI的使用者在内容生成过程中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选择、判断,如多轮生成、合成剪辑、手工润色等,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原创作品。但这一切必须有“痕迹可循”。 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如果你希望AI生成内容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建议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1.保存完整的创作记录: 包括提示词(Prompt)、生成图、参数设置、修改草图、润色版本、导出时间等。这些都是证明“人类参与度”的核心证据。 2.增强人类创作参与度: 无论是图像还是文字内容,越多体现“人”的判断与修改,就越可能被认定为独创作品,从而获得著作权保护。AI给出的只是“初稿”,而不是“定稿”。你做的每一个判断、每一处选择,都是版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3.不轻信平台“谁用谁拥有”的宣传: 平台声明≠法律承认;平台条款可能授予你使用权,但不等于你自动获得法律意义上的著作权,尤其是在商业化时,更需谨慎。 4.重要商用内容,建议专业法律咨询和版权登记: 涉及商标、产品包装、市场宣传、NFT、出版物等使用场景,建议事先获取专业法律建议,必要时申请版权登记,为后续维权保驾护航。 AI是笔,你是作家。创作不在于“点一下生成”,而在于思想 + 选择 + 修改的全过程。这起“蝴蝶椅”案告诉我们:真正属于你的版权,需要你在创作中留下“你”的痕迹。 在技术飞跃的当下,AI为创作者打开了一个又一个可能性的大门,但也模糊了“原创”与“自动生成”之间的边界。但法律不会自动认定你为创作者,它关注的永远是你是否做出了独立判断和个性表达。 每一次关键词的选择、每一次图层的调整、每一次润色的决策,都是创作意志的体现,也将成为你主张权利时的重要依据。AI可以辅助,但创作权的核心,仍是“人”的选择与判断。 这不仅是一场关于蝴蝶椅的版权之争,更是一次关于未来创作范式的提示——在AI与创意共舞的时代,你的参与度决定了权利的归属! 如您或您的企业正在使用AI参与内容创作、产品设计,或遇到版权困境,欢迎联系我们的知识产权团队,为您量身定制AI时代的版权合规策略与风险防控方案。 潘寅律师,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专职律师、专利代理师。长期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及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确权与侵权认定、商标与专利维权等领域具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执业期间,潘律师为多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全流程合规与维权服务,擅长以法律专业视角切入技术与商业结合场景,兼顾法律保护与商业实效。 同时,潘律师亦长期参与企业治理结构设计、合同审核、合规管理、争议处理等法律事务,具有良好的跨领域业务整合能力。为人谨慎敬业、乐于沟通,重视逻辑与表达,致力于成为客户信赖的长期法律伙伴。本案中AI生成的蝴蝶椅图像,是否构成“作品”?
主张著作权的第一步是考察是否认定是否构成作品,需要看人类是否发挥“智力成果”作用
法律判断标准:
潘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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