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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昆仑快讯 | 未成年人犯的错,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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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昆仑快讯 | 未成年人犯的错,谁来买单?

作者:王洁玉 发布时间:2020-05-15 09:56


王洁玉 律师



近期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备受关注,201910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近10岁的淇淇杀害,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三年收容教育。但蔡某某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未成年人侵权需要由何方承担民事责任?



近些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关于未成年人的民事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校园暴力问题层出不穷。因为未成年人尚处于发育成长阶段,思想尚不成熟,需要特殊保护,同时受未成年人侵害的受害人同样需要法律救济,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本文就未成年人不法侵害他人权益在何种情况下构成侵权以及未成年人应负什么样的损害赔偿责任等问题做简单分析。

1

未成年人侵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另外《民法总则》规定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未成年人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为:

(1)行为人有加害行为;

(2)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给他人造成损害;

(3)行为人有过错;

(4)侵害行为与损害有相当因果关系。而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只要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该损害与其行为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其监护人就应依据第三十二条承担民事责任。


3

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主体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法律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于监督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学校,如果这些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未成年人的三观、社会知识等方面都存在欠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不能正确认识到可能带来的后果,但是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并不是法外之地,监护人及学校需要加以正确引导,履行自己的责任,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受害方也需要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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