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30 09:58
党史中的纪律教育
1923年6月,广州春园绿草如茵,鲜花似锦。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王荷波等30多位代表齐聚一堂,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图|中共三大参会部分代表 大会一开始,国共两党如何开展合作就成了一个讨论热点。为了在国共合作新形势下提高党的肌体的免疫力,中共三大虽然没有成立专门的党内纪律检查机构,却采取了一些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措施,以防止个人专断和党内非组织活动,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图|位于广州恤孤院后街31号的中共三大会址 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增加到九人,其中五人组织中央局,其余四人则“分派各地,赞助地方委员[会]一同工作,每星期将所在地情形报告中央局一次。”这样,分派各地的中央委员就承担了帮助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传递上下级信息的功能。同时,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秘书和会计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形成了“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制度,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党内民主,避免个人专断独裁,在党内财务方面也起到了防范贪污腐败的作用。这些措施,为保证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国共合作的顺利开展打了一剂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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