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511-85336999   0511-85338288
南昆仑党建丨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每日阅读(十二)

南昆仑资讯news

南昆仑党建丨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每日阅读(十二)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30 10:47

image.png


前言


为深入推进我所诚信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队伍,切实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不断推动律所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能够有效帮助本所律师“了解政治理论、职业道德、行业法规、执业规范”等,特开设《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专栏,助力大家飞得更远、飞得更稳!




图片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图片




图片


第二十二条: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第二十三条: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COPYRIGHT © 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保留一切权利.ICP备 苏ICP备100248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