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511-85336999   0511-85338288
南昆仑党建丨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每日阅读(四十五)

南昆仑资讯news

南昆仑党建丨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每日阅读(四十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3 15:57

image.png

前言


为深入推进我所诚信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队伍,切实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不断推动律所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能够有效帮助本所律师“了解政治理论、职业道德、行业法规、执业规范”等,特开设《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专栏,助力大家飞得更远、飞得更稳!




图片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图片




图片




第四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与当事人或委托人签订以回收款项或标的物为前提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货币或实物作为律师费用的协议。


第四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决定。


COPYRIGHT © 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保留一切权利.ICP备 苏ICP备100248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