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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记南昆仑儿童团《个案月分享》首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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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记南昆仑儿童团《个案月分享》首发式

作者:韦琪 发布时间:2020-06-0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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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月分享
6月01日

儿童团是江苏南昆仑的未来和希望,个体的成功是令人喜悦的,而团体的共同进步却更让人欢欣鼓舞。有鉴于此,我所儿童团决定在六·一当天,让团长马丹妮分享自己成功的案例,从接案、办案、结案的全过程剖析利弊得失,解读心路历程,进而化独乐为众乐,拉开南昆仑儿童团《个案月分享》的序幕。



昆仑儿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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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时,儿童团的各位青年律师齐聚大会议室,静候马团长的发声。她以抛砖引玉的自谦开场,随即便用绘声绘色、神情并茂的演讲把大家带入这起贩毒案件的全过程。马团长详细介绍了在接案、办案以及案后需青年律师注意的事项。接案时,应主动、多次跟当事人沟通且选择面谈的方式较为适宜。办案时,没有了解详细案情时不可轻易下判断,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应提前沟通,不可有滞后性使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与当事人应及时交流案件进展取得信任。案后,及时总结经验,提高自己不足之处。通过这次生动的案例分享会,青年律师管中窥豹,学到了很多实务知识,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必将为我们自己所用,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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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的热情也感染了资深律师的情绪,现场观摩的三位资深律师也主动参与到分享活动中,结合自身经历提出感悟,让分享更深刻。首先,朱义顺律师重点强调了“信任”,在接案、办案以及案后都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这是律师业务开展的助推剂,接案时可以帮助律师取得委托关系;办案时可以帮助律师更加接近真实的案情;案后可以帮助律师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还提出了“团队”的概念,学会利用团队的一切资源给当事人一种信任感,发挥团队优势为律师接揽业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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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张鹏展也对我们青年律师提出了几点建议和要求。第一,接案前要积极主动、因人施策,不是盲目复制某位大咖的作风,而是结合自身特点形成合适自己的风格。第二,办案时谨小慎微、规避风险,正确对待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坚守不改变客观证据的底线,提前做好与办案单位的沟通。第三,结案后要以点带面、广结善缘,案件的结束不代表交往的结束,要保持与当事人的联系,每一个对你满意的人都可以带动他周边多个朋友多条路,这绝不是嘴上说说的,而是身体力行的。



活动的尾声王佩主任做了总结性的发言。首先,高度赞扬了此次活动的形式及效果,一场实实在在的案例分享会让大家身临其境的感受案件,这是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其次,希望大家学习马团长的敬业精神。法律工作是神圣的,敬业是所有法律工作者应有之义。最后,王主任强调律师最大的敌人是委托人的不信任,我们必须通过各种方法打消当事人的不信任,才能更好的助推律师事业的发展。



《个案月分享》的首发式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同时也为下次的分享提供了宝贵经验。每起案件都是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经验与教训,每段经验教训都值得大家分享。《个案月分享》会因为大家的共同参与更加精彩,各位青年律师也会因此更加快速的成长,让我们共同期待每期的月分享。



 朱义顺 张鹏展 律师
马丹妮 律师

马丹妮律师,江苏南昆仑(镇江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该律师于2015年毕业于苏州大学商学院,同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于次年取得律师资格执业至今。现任镇江律师行业妇联执委、镇江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镇江新区八姑娘公益律师团团长、江苏南昆仑(镇江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


     业务领域:该律师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踏实负责,师从镇江刑辩大律师朱义顺律师。主要专攻刑事辩护业务领域,每年处理刑事案件40余起,法律援助案件10余起。并长期于京口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京口分局等司法机关坐班,为受援者提供咨询帮助。同时系健康路派出所驻所律师,参与多起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社会活动:该律师组织能力优秀,热心社会活动。2017年代表镇江市律协参加由省律协举办的“一切为了公平正义-唱响律师声音、讲好律师故事”主题文化活动汇演。2016年被京口区司法局选派参加了“京口区庆祝建党95周年歌咏大会”。曾多次协助市律协刑委会策划、组织、举办了讲座、座谈等大型活动,受到业内同仁的一致好评。


特长荣誉:该律师学习能力优异,具有团队精神。系镇江市2019年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考核优秀等次人员。2019年获得“镇江市第二届青年律师职业技能大赛”演讲组一等奖。曾获律所年度最佳员工、“十大金笔杆”等荣誉称号。在律所举办的多项活动中,获辩论赛第一名、演讲比赛第二名、ppt大赛第四名等。系该所各方面均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青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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