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挂靠人权责,成功免除发包人直接付款责任
2022年,章某作为挂靠人,在承包人建筑公司破产的情形下,主张依据司法解释向发包人置业公司直接追索工程款。本所律师代理被告置业公司,精准把握法律界限,论证章某的挂靠人身份以及发包人与挂靠关系不知情的事实,主张挂靠人不属于司法解释保护的“实际施工人”,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终,法院采纳本所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裁定驳回起诉。本案成功厘清“挂靠人”权利边界及司法解释适用规则,成为镇江地区同类型案件中首起具有代表性的判例,为置业公司免除共3294万余元工程款的支付责任。
代理律师: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王佩15162996299 夏允尧1835286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