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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昆仑说法丨照亮迷途:在法律与爱之间守护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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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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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昆仑说法丨照亮迷途:在法律与爱之间守护少年

龙晶晶 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2026年3月31日 11:07 江苏 听全文

近期热播的《正义女神》,将未成年人犯罪议题搬上荧幕。剧中法官在法条与救赎间的抉择,恰是当前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真实缩影。每一份卷宗背后,都是被忽视的家庭、扭曲的成长轨迹,浅析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核心在于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为迷途少年点亮前行之路。




现状审视:涉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与网络化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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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涉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网络化特征凸显。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筑牢了震慑防线,但更多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因琐事陷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甚至模仿网络暴力伤人。

他们心智未熟、被“哥们义气”裹挟,犯错后满是悔恨。根源在于家庭、学校、社会的多重缺失:留守儿童缺乏父母引导,部分学校重成绩轻德育,不良网吧、低俗短视频侵蚀价值观,这些共同酿成成长悲剧,折射出少年成长的脆弱。

网络成为犯罪重要推手,而各方监管短板放大了风险:家庭缺乏网络管控,学校未做好网络素养教育,社会对不良信息监管有漏洞,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或引发线下冲突,凸显治理新挑战。




实践路径:宽严相济下的教育挽救与司法坚守

2026年,安徽省某县17岁的小明(化名),因父母监护缺位、缺乏正确引导,在医院陪护爷爷期间,一时糊涂盗取他人手机并转走账户余额购买物品。案发后,小明主动坦白、积退赔,真诚道歉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综合其初犯、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给予6个月考验期,联合关工委、家庭及专业社工开展帮教,助其悔过自新、回归正常生活,这是司法机关践行“教育为主”理念的典型案例。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24年河北省某市一起恶性案件,3名13周岁初中生因贪图钱财,将同学诱骗至塑料大棚杀害并埋尸,情节其恶劣。法院依法判处主犯无期徒刑、从犯有期徒刑十二年,未起主要作用的涉案未成年人被送入专门矫治教育机构,既坚守了法律底线,也彰显了对严重未成年人犯罪绝不纵容的态度,成为“宽容而不纵容”的典型案例。这两个案例,正是当前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宽严相济”原则的真实体现。

浅析此类案件可见,司法机关会主动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家庭、学校、社区,探寻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根源。如小明案中的监护缺位,邯郸案件里的价值观扭曲,以及单亲家庭、留守困境、校园压力等,往往是他们走上歧途的推手。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而家庭监护的补位、社会关爱的注入,才是化解此类问题的关键。

对于小明这类罪行较轻、真诚悔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积推动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通过6个月至1年的帮教考察,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多数孩子得以重返正轨;对于邯郸案件中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也引导其正视罪行,彰显司法公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制度护航:守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有了一套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核心就是“特殊保护、优先保护”,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其中,《刑法》第十七条明确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标准(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刑事责任承担范围),明确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百一十三条明确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确立“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理念,同时通过第二章至第四章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的责任,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至第二百八十七条专章设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明确了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流程,用制度为少年们的未来保驾护航。





携手共治:共护迷途少年向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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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从来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一起发力、共同努力。只有这四方同心协力,筑牢保护防线、传递温暖关怀,才能铲除罪恶滋生的土壤,照亮迷途少年的回家路,让每一个稚嫩的心灵都能健康、向阳生长。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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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晶晶

律师

龙晶晶,中共预备党员。执业前曾就职于某机关单位多年,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与处理,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要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热心公益,常年为弱势群体及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维权支持,现为镇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常年残疾人法律顾问,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风格,赢得当事人与合作机构的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荣获2024年青年律师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2024年度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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